商品名称: |
阿维A胶囊 10mg*30`s 银屑病角化性皮肤病 |
生产厂家: |
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批准文号: |
国药准字H200101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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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格: |
10mg*30`s |
适应症: |
阿维A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:
1、严重的银屑病,其中包括红皮病型银屑病、脓疱型银屑病等。
2、其它角化性皮肤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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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状: |
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黄色颗粒和粉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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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: |
1、育龄妇女在开始阿维A治疗前2周内,必须进行血液或尿液妊娠试验,确认妊娠试验为阴性后,在下次正常月经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开始用阿维A治疗。在开始治疗前,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至少2年内,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。治疗期间,应定期进行妊娠试验,如妊娠试验为阳性,应立即与医生联系,共同讨论对胎儿的危险性及是否继续妊娠等。
2、在阿维A治疗期间或治疗后2个月内,应避免饮用含酒精的饮料,并忌酒。
3、在服用阿维A前和治疗期间,应定期检查肝功能。若出现肝功能异常,应每周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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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与用量: |
本品个体差异较大,剂量需要个体化,才能取得最大的临床治疗效果,同时不良反应最小。开始治疗:开始阿维A治疗应为每天25或30mg,作为一个单独剂量与主餐一起服用。如果经过4周治疗效果不满意,又没有毒性反应,每天最大剂量可以逐渐增加至每天75mg,如果需要把副作用减至最小,此剂量还可减少。维持治疗:治疗开始有效后,可给予每天25mg至50mg的维持剂量。维持剂量应以临床效果和耐受性作为根据。一些病例,增加剂量至最大每天75mg,可能是必要的。一般来说,当皮损已充分消退,治疗应该停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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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成分: |
本品主要成分是阿维A,其化学名为全反式-9-(4-甲氧基-2,3,6-三甲基苯基)-3,7-二甲基-2,4,6,8-壬四烯酸,化学结构如下:
分子式:C21H26O3 分子量:326.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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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良反应: |
本品主要和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维生素A过多综合症样反应,主要表现为:
(1)皮肤:瘙痒、感觉过敏、光过敏、红斑、干燥、鳞屑、甲沟炎等。
(2)粘膜:唇炎、鼻炎、口干等。
(3)眼:眼干燥、结膜炎等。
(4)肌肉骨胳:肌痛、背痛、关节痛、骨增生等。
(5)神经系统:头痛、步态异常、颅内压升高、耳鸣、耳痛等。
(6)其它:疲劳、厌食、食欲改变、恶心、腹痛等。
(7)实验室异常:可见谷草转氨酶、谷丙转氨酶、碱性磷酸酶、甘油三酯、胆红素、尿酸、网织红细胞等短暂性轻度升高;也可见高密度脂蛋白、白血球及磷。 |
禁忌: |
1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两年内有生育愿望的妇女禁用。
2、对阿维A或其它维甲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。
3、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、高脂血症者,维生素A过多症或对维生素A及其代谢物过敏者禁用。 |
储藏方法: |
密封、在凉暗处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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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质期: |
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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